一、考试日期:
根据校历表本学期上课时间到2010年1月15日结束,考查课程在停课前考毕,考试课程安排在2010年1月18日至1月29日。
二、考试组织:
期末考试由教务处、学院两级负责。教务处做好全校公共课程考试组织工作,统一安排全校公共课程考试时间、考试场地,制作详细的考试安排表;开课学院负责出卷、试卷审核;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考务工作、监考老师安排和指派各课程主考教师;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(12月18日到12月29日)统一在教务系统内安排公共课监考教师和专业课(主干课)考试,并将公共课主考教师安排表报教务处。
三、试题要求:
1. 所有多位教师参与同门课程教学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,均应统一出卷。
2. 所有课程按大纲要求须拟两份份量、难度相当的试卷并提供标准答案。试卷必须统一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电脑出卷(英语试卷卷面上必须注明是否有听力考试,听力考试的时间段及各校区听力频率),并写明考试科目、试卷类型(AB卷)、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(包括开卷、一页开卷、闭卷等),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,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。
3. 每份试卷应附上《试题审批送印卡》、《澳门网赌十大品牌网址考试命题审批表》,填写后必须经教研室主任与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定签名、盖印。所有试卷均交各学院教学秘书,由学院做好核对工作。
4. 公共课试卷于2009年12月21日(周一)前由各学院收齐统一送交教务处(南校区行政楼411室 赵益民)。
四、公共课程考试领卷与回卷:
两个校区设置2个校考务室,北校区行政楼113室,南校区行政楼408室。
领卷:各学院在考试前提早1小时到校考务室领取试卷,监考老师提早30分钟到所属学院的考务室领取试卷,公共课程的主考教师必须提早10分钟到各校区考务室。
回卷:考试完毕,监考老师清点试卷、填写监考记录后马上把试卷交到学院考务室,由学院收齐及时交到校考务室,交开课学院老师收回,开课学院指派教师在校考务室等候收卷。
五、成绩登录与试卷归档:
1.成绩送交:登分完毕后,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开课程成绩材料汇总整理,报教务处一份(详见教务处成绩录入通知),没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在备注栏填入缓考(包括公共课)、旷考或作弊等情况说明。
2. 课程总评成绩: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,结合平时成绩,平时成绩不低于30%。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计分,考查课程按五级制记分(优.良.中.及格.不及格),教育实习成绩分教学和班主任两门各按五级制评分,专业实习成绩按五级制评分。
3.试卷整理存档:批改后的试卷由学院负责收齐,由开课学院统一保存。
4.双专业、辅修专业考试由开设学院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组织安排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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