填表说明:
1、统计内容不包括已计算科研业绩、已取得相关报酬的项目。
2、符合项目:指符合学院艺术展演活动工作量计算办法中的第几项。
3、附件:指带署名的节目单(计划书)、现场录音(录像)、照片。
4、统计表由每位教师本人填写,提交给教研室主任确认、签字,由教研室主任汇总至教学科蔡根畅老师处。
表格附后:2009-2010-1艺术展演工作量统计表.xls
信息公开 | 浙江省教育厅 | 院领导信箱 | 老网站Copyright © 2007-2018 澳门正规信誉前十赌网-澳门网赌十大品牌网址 地点:温州市高教园区澳门网赌十大品牌网址北校区音乐楼 技术支持:捷点科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