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研究生培养学院、各相关部门:
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研究生的政治教育工作,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材观和择业观,更好地推进我校研究生的就业工作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[浙教办传(2009)180号 ](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》见附件)的文件精神,请各学院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我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评选对象
我校2010届毕业研究生。
二、推荐评选办法
本次评选由研究生部根据各学院毕业研究生人数分配推荐名额,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负责推荐排序。本年度我校2010届毕业研究生总数为210人,根据上级文件,按毕业研究生人数5%的比例计算,我校共有10个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。其中,毕业研究生20人以上的人文、物电、化材、数学四个学院,按5%比例的整数倍直接确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(人文2个,物电1个,数学1个,化材2个),其余四个候选人名额,在人文学院第三名、物电学院第二名和其它学院推荐的名单中,由研究生部组织各相关学院联评产生。具体推荐名额如下:
学 院 |
毕业生数 |
推荐名额 |
学 院 |
毕业生数 |
推荐名额 |
人文学院 |
56 |
3个(前两名确定,第三名参加联评) |
物电学院 |
30 |
2个(第一名确定,第二名参加联评) |
法政学院 |
6 |
1个(参加联评) |
化材学院 |
41 |
2个(确定) |
思 政 部 |
8 |
1个(参加联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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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1个(参加联评) |
外语学院 |
15 |
1个(参加联评) |
体育学院 |
9 |
1个(参加联评) |
数学学院 |
21 |
1个(确定) |
教师教育学院 |
11 |
1个(参加联评) |
美术学院 |
2 |
1个(参加联评) |
生环学院 |
2 |
1个(参加联评) |
三、评选条件:
(一)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。
(二)在校期间,学习成绩优秀,科研成果突出。理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发表(或录用)的论文一篇,SCI上发表(或录用)论文的优先考虑;文科毕业生要有以第一作者在二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(或录用)的论文。
(三)在校期间获校级“优秀研究生干部”、校一、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(项)以上(含2次)。
(四)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,学习勤奋、成绩优异,名次要求在班级前15%,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、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师生反映良好。
(五)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四、上交材料
(一)每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学业成绩汇总表(加盖研究生部公章);获奖证书复印件;以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(封面、目录、正文);
(二)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,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),并交电子稿(邮箱:zhk@wzu.edu.cn)。
五、评选程序
(一)2010年1月28号前请各学院将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交至研究生部综合科,电子版发至zhk@wzu.edu.cn;逾期不予保留名额。
(二)2010年3月4日前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联评,评选出省优秀毕业研究生,并进行公示,接受监督。
(三)2010年3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进行确认。
六、其他要求
各学院要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,认真评选。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、程序办法公开、评选结果公开;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,本次评优必须符合文件中的条件,宁缺毋滥。望各学院努力做好2010届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确保工作顺利完成。
联系人:李益琼 电话:86598061
附件1: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》 点击浏览该文件
附件2: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
研究生部
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